蒋占华等:业绩考核助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要求下,央企应当重视发展质量,提高竞争力,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而业绩考核作为央企经营活动的“指挥棒”,对于央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国资委自2003年首次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来,根据发展要求多次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考核体系。2019年新的业绩考核办法更加突出了高质量发展,引导中央企业由做大做强向做大做强做优的方向发展。本文回顾了央企业绩考核办法的发展历程,并以大型央企A公司为例,探究了业绩考核对央企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的导向作用。
(一)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办法发展历程
为推动央企业绩考核更加规范化和精确化,不断提升业绩考核工作水平,国资委自2003年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来,先后于2006年、2009年、2012年、2016年和2019年进行了五次修订,形成了现有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考核办法》。根据业绩考核的原则导向以及考核指标,本文将央企业绩考核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以提升经济效益为导向(2004~2009年)。
2003年发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施时间为2004~2006年,将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首先,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是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在计算时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净资产收益率则是考核当期企业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的比率,其中净资产的计算需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确定。其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及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考虑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确定。
2006年发布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施时间为2007~2009年,此次考核办法以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和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考核原则。主要变化体现在基本指标计算、鼓励增加经济增加值(EVA)考核以及分类指标的考虑因素三个方面。
2.第二阶段:以引导科学发展为导向(2010~2016年)。
2009年国资委发布新版业绩考核办法,实施时间为2010~2012年,将年度考核基本指标中的净资产收益率替换为经济增加值(EVA)。修订后的业绩考核办法正式对央企实施基于EVA指标的经营业绩考核,同时体现出业绩考核的全员化和全面性,标志着央企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发生重要变化。
2012年,国资委第三次对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考核办法以引导中央企业科学发展为导向,强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深化价值管理,将央企做优做强,实施时间为2013~2016年12月7日。在考核内容上,主要做出了以下调整:第一,完善考核方法。鼓励中央企业参加对标考核试点,可以增加约束性指标。第二,调整基本指标。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在计算利润总额时还需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面,用更能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总资产周转率代替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第三,分类指标考核因素。在确定分类指标时除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外,将风险控制能力纳入考虑因素。第四,考核指标计分按行业调整权重。此次考核办法最大变化在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计分根据行业进行权重调整。
3.第三阶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2016年12月至今)。
2016年12月8日,国资委对业绩考核办法进行第四次修订,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施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本次考核办法以“引导中央企业提质量增效升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为导向,在业绩考核中注重发展质量、资本运营效率和企业功能的界定,引导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正式提出分类考核的概念,对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
(二)2019年新业绩考核办法主要变化
为了引导中央企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市场竞争力,国资委2019年发布了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40号)。新业绩考核办法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在坚持原考核办法分类考核、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分档管理以及将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的优势的同时,对标对表,增加了指标的数量,完善了考核体系,引导央企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优化结构,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主要变化体现在调整基本指标、丰富分类指标内容、加强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强化正向激励四个方面:1.调整基本指标。新的业绩考核办法继续对央企实行分类考核,并对年度及任期内部分基本指标进行了修改。2.丰富分类指标。新的业绩考核办法完善了分类考核指标,从多个角度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要求。3.健全考核对标。新的考核办法将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应用到指标设置、考核计分及考核评级中。4.强化正向激励。新的业绩考核办法更加重视正向激励对于实现考核目标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绩效与年薪挂钩系数比例,扩大科技创新奖励加分范围,完善考核奖励与薪酬激励。
(三)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小结
从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央企业绩考核导向实现了从注重经济效益到强调科学发展,从做强做大再到重视发展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转变,考核指标由传统会计利润考核转变为经济利润考核,考核方法由原来的统一考核转变为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的分类考核,业绩考核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对于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A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中央企业,是国内重要的化工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资委对A公司的考核指标及权重的确定更加突出效率和结构的优化。近3年来国资委对于A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变化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指标变化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2019年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利润总额替换为净利润指标。体现了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政策取向,推动企业提升效益效率,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中将总资产周转率替换为全员劳动生产率。在全员劳动生产率考核目标的指引下,能够推动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强化创新意识和能力,形成规模经济,积极优化生产技术、管理水平、企业结构,提升单位人员产出值以及综合发展质量。
(二)分类指标
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增加技术投入比率指标,并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规定年均科技支出额,将技术创新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面,鼓励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专利申请、新品研发、技术投入等工作,有利于提升发展潜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取得成效
在新的业绩考核办法下,国资委结合A公司行业特点及业务发展情况,从盈利质量、技术投入、生态保护等方面多角度构建考核指标,丰富了业绩考核体系,推动了A公司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了公司发展质量。国资委对A公司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都取得历史最好水平。
三、总结
业绩考核具有导向、激励和控制作用,开展央企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是国资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提高央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央企要统筹用好考核评价、激励约束,聚焦主业促发展增效益,努力保持央企稳健发展,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在保留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3个指标基础上,2020年起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将新增营收利润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指标,形成“两利三率”指标体系,引导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央企也需要适时转变经营思路,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业绩考核在央企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央企业绩考核办法,增强考核办法的具体性与操作性,将引导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重视效益效率,提高创新能力,聚焦做强主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打造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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